8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拟按照从小型校外培训机构到大型校外培训机构、从粤东西北各县(市、区)到珠三角城市的推进路径,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各地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显著增加。公众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反馈修改建议。
确保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平稳落地
《征求意见稿》提出,依法将所有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监管,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自主选择收费模式。充分考虑校外培训机构和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既要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又要保障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权益。全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实施,确保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平稳落地。
(相关资料图)
对于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机构予以鼓励支持、引导机构发展;对于采用其他模式(含预收费模式)的机构严格进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按照从小型校外培训机构到大型校外培训机构、从粤东西北各县(市、区)到珠三角城市的推进路径,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各地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经营模式得到显著改变,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事件大大减少,人民群众缴纳校外培训的资金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本实施方案中的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从横向上看,指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从纵向上看,指的是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划拨资金)。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模式。
一是免予预收费资金监管。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用做资金监管。全省实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目的是确保剩余培训费用安全,监管的资金范围限于校外培训机构预收的培训费用。对于前述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存在预收费用风险,不用做资金监管。
二是可以自主确定合同方式。对于上述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求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条件具备的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三是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减少检查或者免于检查财务资金有关事项。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对此类培训机构落实培训机构的财务整改要求、校外培训创业和运营评估要求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有关“平安消费”、预收费监管、财务资金等要求,各地可减少检查频次或者免予检查。
《征求意见稿》提出,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部分培训项目探索尝试后再逐步推广到全部培训项目,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一个教学点试点成功后推广到所有教学点。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员自主签订合同,对于机构完成履约、按时保质提供培训服务后无法收取的钱款进行追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政策解读问答
问:出台鼓励先学后付政策的原因和背景是什么?
答:“双减”以来,各地广泛推行预收费资金监管措施。在各地推进校外培训领域实行资金监管过程中,根据各地反馈的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资金监管针对的是预收费(也就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需要以培训机构开设资金监管专户(对公账户)为前提。但目前全省各地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财务知识普遍比较匮乏,不少校外培训机构甚至通过个人账户来收款,广东省各级监管部门正在纠正这些问题。总体而言,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仅凭预收费资金监管并不足以完全解决校外培训资金安全问题。另一方面,广东省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例如梅州市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够有效防范化解退费纠纷和“爆雷”倒闭风险。珠三角地区也有一些培训机构正在尝试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在此情况下,广东省教育厅调研了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培训机构的经营方式、经验做法,结合广东实际情况,决定在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问:校外培训领域都有哪些收费模式?他们的特点分别是什么?
答:目前广东省校外培训领域有两种收费模式。一种是“先付费、后上课”的模式,这种模式也是大城市里面的培训机构主要采用的收费模式。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预收一笔大额的资金,便于后续安排教学计划,但不足之处是预收费金额较高,学生家长缴纳费用后资金监管比较困难,一旦出现问题将严重损害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另外一种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目前广东省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采用此类模式。在粤东西北县城里面,由于当地居民较为熟悉,一些培训机构采用的是“先上课、后付费”的模式。
问:先学后付模式对家长而言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但是对培训机构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万一家长在上完课之后不给钱怎么办呢?如何保障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答:近年来,不少培训机构制造焦虑、虚假营销,大肆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来招揽学生、收取费用,后面教学质量下降、试听与真实上课的老师货不对板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退费纠纷居高不下。是否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是检验培训机构教学质量的试金石。
中国的家长是世界上最重视自己小孩的群体之一,如果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好、小孩子喜欢,绝大多数中国家长是愿意支付相应费用的。对自己教学质量有信心的培训机构,不担心家长上完课之后不给钱。采用这种模式可以有效检验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教育口碑。在具体执行方面,家长和培训机构可以自主协商,包括上多少次课再支付费用,典型的就是“上一次课、给一次钱”,这些都是允许的,培训机构可以将风险规避到最低。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培训机构可能会担心每次上完课都要联系家长缴费、沟通成本很高。根据广东省部分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培训机构反馈的情况,在采用按次数缴费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情况下,机构会更加注重与学生家长的互动,学生家长对于机构的培训服务和沟通反馈普遍持正面的评价,学生家长与培训机构的粘性得以增强,学员续费情况良好。
问:先学后付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的现金流提出了很大挑战,万一培训机构没有钱开展培训了怎么办?
答:国家法律和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关于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的政策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费用要先监管(冻结)起来,培训机构在上完课之后才能拿到这部分资金。本质上来说,校外培训机构就是要自己先拿出一大笔钱来开展教育教学,在完成课程之后才能从银行的监管账户(冻结资金)里面拿到这部分的课酬。因此,目前对所谓现金流紧张的担心,反映的其实是这类培训机构并没有真正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预收费资金监管的要求,这些机构正是广东监管部门比较担忧、从严监管的对象。
近年来,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单位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指引,反复强调校外培训预收费用属于债务而不是利润、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债务意识、谨慎经营,不要擅自扩大培训规模、严防校外培训财务风险。再次提醒广大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认真阅读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系列问题的通知,提高财务规范水平、切实防范财务风险。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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